3萬余人陷入騙局!“賺淘”依托返利網(wǎng)傳銷式發(fā)展下線刷單
今年7月13日,"央視曝光刷單兼職騙局"的話題則沖上了微博熱搜,并在短時間內創(chuàng)造了高達2.5億的閱讀量。8月31日, 江西 省上饒市婺源縣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多起涉及刷單騙局的不予起訴的決定書。
鷹鑒在決定書上看到,一刷單團伙通過組建刷單團隊,以刷單返利為幌子,通過傳銷“拉人頭”的方式,大肆發(fā)展會員,繳納入職費。至案發(fā),全國各地共有3.2萬余人陷入該刷單騙局中。
2015年6月,孫某某(另案處理)加入“崛起”網(wǎng)絡刷單團隊進行刷單。刷單是指網(wǎng)店電商為提高商品信譽,擴大銷量,通過刷手的虛假購買和評論,制造一種產品銷量好且服務良好的假象,并在退還購物款項同時支付一定傭金。
2016年3月,孫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在IS語音平臺組建“F18”刷單團隊并發(fā)展會員,要去會員需繳納150元或300元的入職費,成為高級會員或至尊會員。入職后,由團隊專門人員接待并對會員進行刷單培訓,之后在IS語言平臺上刷單。
2016年7月,被不起訴人魯某英加入團隊,主要負責協(xié)助孫某某管理財務。2017年春節(jié)后,孫某某將入職費改為300元的至尊會員與600元的神級會員。
為獲取更大利益,同年7月,孫某某與“消費者聯(lián)盟”返利網(wǎng)的會員杜某換和李某平合作,刷單由IS平臺轉向微信群,團隊名字改為“秦氏”。由孫某某提供刷單團隊會員注冊返利網(wǎng)會員,杜某換和李某平則在團隊“暴力禮品單”微信刷單群發(fā)放商家的微信號,供孫某某團隊會員刷單。
2018年2月11日,孫某某與鄢某(另案處理)合意后,成立婺源縣賺淘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賺淘公司)。魯某英明知孫某某等人注冊公司用于刷單,仍然提供身份證給孫某某,并擔任公司法人代表,魯某英擔任公司財務,鄢某擔任公司副管并占有30%股份,孫某某將團隊名字改為“賺淘”,以賺淘公司名義管理刷單團隊。
賺淘公司的刷單團隊設有“主管”、“副管”、“財務”、“總監(jiān)”(、“培訓老師”、“老師助理”、“主播”和會員。
會員通過“總監(jiān)”繳納入職費進入團隊,由“總監(jiān)”接待,“培訓老師”培訓,之后將會員拉進IS平臺進行刷單。2017年7月12日之后,將會員拉進微信群進行刷單。
截止案發(fā),該刷單團隊共發(fā)展“總監(jiān)”約245人,“培訓老師”約10人,會員有3.2萬余人。
2019年5月24日,本案由婺源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分別以魯某英、杜某某、李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院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并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后認為,魯某某實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其不參與具體經營,不分紅,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具有坦白、從犯情節(jié),認罪認罰,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不予起訴;杜某某、李某某非法經營數(shù)額和非法獲利數(shù)額不清,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決定不起訴。
鷹鑒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根據(jù)《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互聯(lián)網(wǎng)商家雇傭網(wǎng)絡刷手刷好評,以提高自身商業(yè)信譽的行為屬于欺詐,侵犯了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其他正當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屬于不正當競爭,系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