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原判!原油寶第一案二審落槌,中行承擔全部穿倉損失和20\%本金損失
中行原油寶“第一案”二審落槌!
據江蘇高院消息,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2件涉中行“原油寶”事件民事上訴案件二審公開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底對2件“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判決中行承擔投資者全部穿倉損失和20%的本金損失,返還扣劃的投資者賬戶中保證金余額,并支付相應資金占用費。
一審判決后,2名原告分別提起上訴,認為中行應賠償其全部損失,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一審全部訴訟請求。南京中院受理該2起上訴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1年2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油寶“第一案”二審落槌
早在2020年12月24日,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就公開開庭審理了3件涉中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原告起訴認為中行應對原告在4月20日中行“原油寶”事件中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此次案件是中行“原油寶”事件發(fā)生后的首次訴訟案件,因此也被稱為原油寶“第一案”,廣受外界關注。
三件訴訟案件中,一件案件的雙方當事人于庭審結束后達成調解協議、結案,并迅速全部履行完畢。2020年12月31日,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對另兩件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判決由中行承擔原告全部穿倉損失和20%的本金損失,返還扣劃的原告賬戶中保證金余額,并支付相應資金占用費。
一審判決后,2名原告分別提起上訴,認為中行應賠償其全部損失,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一審全部訴訟請求。
南京中院受理該2起上訴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1年2月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于2月10日二審審結、公開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南京中院審理認為,中行“原油寶”產品于2017年報中國銀保監(jiān)會備案設立,銀保監(jiān)會對中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進行調查并于2020年12月作出了行政處罰,金融監(jiān)管部門未認定中行銷售“原油寶”產品屬于非法經營期貨行為。
此外,“原油寶”產品實行100%保證金交易,并設置最低保證金比例為20%的強制平倉線,不符合杠桿交易這一期貨交易典型特征。上訴人認為雙方當事人就投資“原油寶”產品事項簽訂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個人產品協議》無效的觀點缺乏依據,不能成立。
與此同時,南京中院認為,中行通過《產品協議》、官方網站、手機銀行APP“幫助”欄等對“原油寶”產品的適用對象、風險等作出了提示和說明,在銷售產品前對銷售對象進行了風險測評,按照銀行業(yè)適當性標準履行了銷售產品的適當性義務,上訴人認為中行將“原油寶”產品銷售給風險測評結果為平衡型的投資者且未做必要風險提示和說明、未正確履行適當性義務的觀點缺乏依據,不能成立。
而對中行在產品設計上未考慮原油期貨產品會出現負價極端情況,在交易過程中未能向投資者提示負油價帶來風險,且未執(zhí)行協議中關于保證金充足率降至20%(含)以下時強制平倉的約定,一審判決已經做出認定,并判決中國銀行承擔相應責任,上訴人認為中行應當賠償其全部損失的觀點缺乏依據,不能成立。
反思“原油寶”:銀行收縮個人賬戶交易業(yè)務
細數2020年的中國金融市場大事件,中行“原油寶”事件必定位列其中。
2020年3月,新冠疫情導致經濟全面暫停,原油需求出現大幅下降,國際油價持續(xù)暴跌,3月底國際油價開始在20美元的歷史底部區(qū)域徘徊,無數國內投資者紛紛抄底原油。
不過,由于原油的投資渠道有限,其中上期所原油要求50萬的投資門檻,境外投資由于亦有所限制,無門檻、無杠桿的銀行賬戶原油在銀行的營銷下變成了市場炙手可熱的品種。
2020年4月21日,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貨以-37.63美元的負油價作為5月合約的結算價震驚市場,而彼時仍沒有移倉換月的中行“原油寶”也正式爆發(fā)危機。
針對中行“原油寶”事件,銀保監(jiān)會于2020年5月中旬啟動了對該事件的調查,并于12月初向中國銀行開出了5張罰單。
其中,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50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兩任總經理均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相關副總經理及資深交易員等兩人均給予警告并處罰款40萬元。
銀保監(jiān)會還表示,已責令中行依法依規(guī)全面梳理相關人員責任并嚴肅問責,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失職必問責、問責必到位;同時責令中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將督促中行切實強化合規(guī)意識,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中國銀行當日回應稱,堅決接受處罰,認真落實相關監(jiān)管措施,針對產品管理不規(guī)范、風險管理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健全、銷售管理不合規(guī)等問題,深刻反思、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guī)嚴肅問責。
而伴隨著“原油寶”事件從發(fā)酵到處罰結果出爐,國內銀行業(yè)也在持續(xù)反思個人賬戶交易業(yè)務的風險管理,比如進一步加強對國際金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風險預警,以及及時完善與投資者風險相關的提示等級分類等。
其中,2020年11月底短短幾天之內,包括國有大行、股份行等在內的近20家銀行宣布暫停貴金屬新開戶。各家銀行給出的暫停新客戶開立賬戶原因均與受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及新冠疫情等影響,貴金屬市場價格波動加劇,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采取上述措施。同時,已開戶客戶的正常交易不受影響。
亦有銀行人士對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分析稱,“原油寶”事件后,銀行和有關部門對個人賬戶交易業(yè)務的風險管控關注度顯著提升。因此,各家銀行會高度關注全球市場波動風險,嚴控風險,加強前瞻性安排。
有分析人士表示,短期內賬戶貴金屬新客戶的開立重啟相對較難,部分銀行也將對個人賬戶交易業(yè)務進行收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