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名轉運”為噱頭傳銷斂財 四被告人獲刑六年并處罰金
身處逆境、財運不佳,只要改名字、買吊墜就能改變運勢風水,就能過上幸福安寧的生活嗎?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傳銷團伙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被告人寧某、顧某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到五年不等,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寧某、顧某等人,先后利用多家公司為平臺,組織人員宣講與運勢、命運等有關的所謂數易文化,對聽課學員進行洗腦,后乘機銷售宣稱能改變運勢、風水等功能的改名服務和價格畸高的手表、戒指、吊墜等產品,學員購買產品或服務后成為公司會員,取得加入該組織及發(fā)展下線的資格,并形成以推薦關系為依據的上下級關系。
數易公司為騙取財物,激勵會員不斷發(fā)展下線,創(chuàng)設育成獎、差額獎和直推獎等不同的多層級返點激勵模式。依據級別不同,從低級別到高級別設置返點獎勵,通過會員系統(tǒng)結算。截止案發(fā),數易公司已經在全國發(fā)展100余家分公司會員賬號12萬余個,會員人數9萬余人,收取會員資金共計16億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寧某、顧某等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為名,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判處各被告人被判處六年六個月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并責令各被告人退出違法所得。
法官說法:
傳銷不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擾亂社會治安,還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甚至危害國家安全,是破壞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一大毒瘤。近年來,淮安區(qū)法院始終保持對傳銷的高壓嚴打態(tài)勢,積極發(fā)揮審判職能,依法打擊傳銷犯罪。
本案系披上“改名轉運”外衣的新型傳銷騙局,與傳統(tǒng)傳銷模式相比,該類傳銷模式手段更為新奇、方式更為隱蔽。該犯罪團伙在全國設立100余家分公司,隨后又設置加盟店,派員深入社區(qū)吸引中老年人前去聽課,并對聽課人員進行洗腦,誘導他們成為公司加盟者,最終被害人變成被告人。對此類傳銷案件嚴厲打擊,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社會環(huán)境。
作者:高蒙蒙 何瑞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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